色差儀是模擬人眼對紅綠藍光感應的檢測儀器,它可以在規定的幾何條件下對樣品進行積分測量,直接測得透射或反射物體色的三刺激值和色品坐標,對被檢測物體進行多角度分析。本文對色差儀的測量角度及測量角度的選擇方法做了介紹,感興趣的朋友不妨了解一下!
色差儀有哪些測量角度?
絕大多數的待測物體不是完全的漫反射體,它們的表面或多或少有光澤,即有部分的規則反射。照射在物體上的幅通量一部分被吸收,一部分可能透射過去,其余部分被有方向性的反射出來。被吸收的輻通量轉變為熱能,透射部分朝著離開眼睛的方向傳播,這兩部分輻通量對眼睛都不起作用。只有由物體從一定方向反射而進入到眼睛的那部分輻通量才構成顏色刺激,因而在不同的照明和觀測條件下,不透明物體表面的光譜反射率因數是不同的。由于照明和觀測條件對于光譜反射率因數測量的精確度和實測結果有一定影響,為了提高測量精度和統一測量方法,就有必要有標準的照明和觀測條件。
國際照明委員會推薦了幾種標準的幾何條件,規定了對物體的照明方式和觀測物體的方向。對反射型的物體來說有以下四種:
1)垂直/45°(縮寫:0/45)
樣品被一束光照明,照明光束的光軸和樣品表面法線間夾角不應超過 10°。在與樣品表面法線成45±5°的方向觀測。照明光束任一光線和其軸之間的夾角不超過5°,觀測光束也應遵守同樣的限制。
2)45°/垂直(縮寫:45/0)
樣品可以被一束或多束光照明,照明光束的軸線與樣品表面法線成45°±5°。觀測方向和樣品法線之間的夾角不應超過10。照明光束任一光線和其軸之間的夾角不應超過5°,觀測光束也應遵守同樣的限制。
3)垂直/漫射(縮寫:0/d)
樣品被一束光照明,照明光束的光軸和樣品法線之間的夾角不超過10°。漫反射通量借助于積分球來收集,鏡面反射通量被吸收阱吸收。照明光束的任一光線和其軸之間的夾角不超過5°。
4)漫射/垂直(縮寫:d/0)
用積分球漫射照明樣品。樣品法線和觀測光束軸之間的夾角不應超過10°,觀測光束任一光線和其軸之間的夾角不應超過5°。
色差儀測量角度選擇方法:
在制作測色儀器或對現有樣品進行顏色評價時,選擇幾何條件十分重要,因為一般來說,幾何條件對測試結果有影響。同一個樣品,用不同的幾何條件測試時,可能給出很不相同的結果。幾何條件的差異是影響儀器之間測試結果一致性的重要原因。人們觀測物體時,一般喜歡將樣品表面的鏡面反射光排除,這樣可以獲得有關顏色的最多信息。對高光澤和中等光澤樣品用排除鏡面反射成分的幾何條件,測試結果與目視評價有較好的相關性。用45°/0°和d/0°兩種幾何條件對同樣染料不同表面紋理和光澤的樣品進行色差測試,45°/0°條件測得結果有明顯色差,與目視感覺一致,而d/0°條件則幾乎測不到差別。但45°/0°條件對樣品表面結果的方向性比較敏感,會造成測試結果的不確定性。為減少這種影響,可用環形照明或環形接收的條件。
如前所述,當用積分球測量發光(熒光或磷光)樣品時,照明光的光譜功率分布會被樣品的反射和發射光改變,優先采用定向型的幾何條件45°a:0°,45°x:0°或0°:45°a,0°:45°:x。不同行業有自己的行業標準和習慣,應予以遵守。計算機配色習慣用含鏡面反射成分的積分球照明或積分球接收的幾何條件,用軟件扣除鏡面反射成分,進行配色。不同廠家制造的儀器,即使都按CIE推薦的幾何條件制作,測試結果也不可能完全一樣,就幾何條件而言,di:8°和8°:di一致性更好些,它們不受吸收阱差異的影響,對樣品表面結果也不敏感。以上所述并不能當成必須遵守的規定,只能參考。具體情況和操作者的目的是很復雜的,需要靈活掌握。
多角度色差儀的工作原理:
色差儀是模擬人眼對紅綠藍光感應的檢測儀器,可以對被測物體進行多種角度分析。一般來說,常會選擇15°、45°、110°的角度進行分析。
這里測量的任何一種顏色都可以通過Lab顏色表示方法感知并測量得出。其中L表示亮度,100為白;a表示紅綠,正值為紅,負值為綠,0為中性色;b表示黃藍,正值為黃,負值為藍,0為中性色。通過Lab可以輕松表示出試樣和標樣的顏色差異,通常情況下會用Δa、Δb、ΔL為標識符,ΔE被定義為樣品的總色差,但其不能表示出試樣色差的偏移方向,ΔE數值越大,說明色差越大。色差儀可以根據CIE色度空間的Lab、Lch原理,測量顯示出試樣與標樣的色差ΔE及Δa、Δb、ΔL值。